美國職業移民簽證(employment based)
分五個類別:EB-1,EB-2,EB-3,EB-4,EB-5
★ EB-1:僅適合有卓越工作能力和擁有國際聲譽的申請人;不需要勞工證或美國雇主贊助
★ EB-2:有碩士學位以上高學歷的規定;需要勞工證和美國雇主的贊助
★ EB-3:需要勞工證和美國雇主的贊助,但申請人可以
1.擁有大學文憑;或
2.有兩年的特殊技能的訓練或工作經驗;或
3.不需要任何高學歷或經驗(又稱非技術移民)
★ EB-4:宗教移民;不需要勞工證,但需要美國雇主的贊助
★ EB-5:投資移民;不需要勞工證或美國雇主的贊助,但需要雄厚資產
EB-3(Unskilled Worker)非技術移民
1. 為了美國非技術人力市場的需要,美國移民局根據移民類別EB第3類的Other worker(EW-3)要求,批准合適這類移民的申請人移民美國
2. 除申請人之外還可包含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子女,均可成為美國永久居民。
3. 申請人必須在移民美國後為擔保其移民的公司工作。
條 件
1. 免投資金額
2. 永久綠卡,一次到位
3. 無要求資金合法來源證明
4. 為擔保的雇主工作可領取薪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