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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移廣字第110083005號

非技術移民


美國職業移民簽證(employment based)

分五個類別:EB-1,EB-2,EB-3,EB-4,EB-5

★ EB-1:僅適合有卓越工作能力和擁有國際聲譽的申請人;不需要勞工證或美國雇主贊助

★ EB-2:有碩士學位以上高學歷的規定;需要勞工證和美國雇主的贊助

★ EB-3:需要勞工證和美國雇主的贊助,但申請人可以

    1.擁有大學文憑;或

    2.有兩年的特殊技能的訓練或工作經驗;或

    3.不需要任何高學歷或經驗(又稱非技術移民) 

★  EB-4:宗教移民;不需要勞工證,但需要美國雇主的贊助

★  EB-5:投資移民;不需要勞工證或美國雇主的贊助,但需要雄厚資產

EB-3(Unskilled Worker)非技術移民

1. 為了美國非技術人力市場的需要,美國移民局根據移民類別EB第3類的Other worker(EW-3)要求,批准合適這類移民的申請人移民美國

2. 除申請人之外還可包含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子女,均可成為美國永久居民。

3. 申請人必須在移民美國後為擔保其移民的公司工作。

條  件

1. 免投資金額

2. 永久綠卡,一次到位 

3. 無要求資金合法來源證明 

4. 為擔保的雇主工作可領取薪資